3.近幾年,重慶市交警將“禮讓行人”作為管理重點,“斑馬線前車讓人”現(xiàn)已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現(xiàn)象。司機小明駕車以43km/h(約為12m/s)的速度,在我校校大門口前的平直道路上沿直線行駛。看到斑馬線有行人后立即以2m/s
2的加速度剎車,停住時車頭剛好碰到斑馬線。等待行人10s后(人已走過),又用了8s時間勻加速至原來的速度,開始剎車時設為計時起點(即t=0),則:
(1)求小明與車3s末的瞬時速度;
(2)求從開始制動到恢復原速度這段時間內(nèi)車的平均速度大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