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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四個情境中采取的維權途徑,正確的是( ?。?br />
情境 維權途徑
A 鄰居家的狗,每晚叫個不停,影響大家休息 給法院打電話
B 小攤販把人行道占滿了導致交通受影響 向城管部門舉報
C 培訓機構將高考狀元的照片用作宣傳,拒不撤除 向公安局起訴
D 趙老板將欠債者關在地下室打成重傷 找一伙人打回去

【答案】B
【解答】
【點評】
聲明:本試題解析著作權屬菁優(yōu)網(wǎng)所有,未經(jīng)書面同意,不得復制發(fā)布。
發(fā)布:2024/8/9 8:0:9組卷:54引用:5難度:0.5
相似題
  • 1.【善用法律 依法維權】
    閱讀下面材料,回答問題:
    案例再現(xiàn):中學生小夏課間趴在桌上休息,后座的小冬把紙條貼在小夏后背搞惡作劇,小夏轉身連續(xù)用拳頭朝小冬臉上擊打兩下,小冬右眼被打傷,經(jīng)鑒定,小冬傷殘等級為十級。事發(fā)后,雙方家長協(xié)商解決無果,訴至人民法院。人民法院認定小夏的行為構成侵權,但小冬也存在過錯,人民法院酌定小夏承擔70%的責任,賠償醫(yī)療費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6萬余元,由小夏監(jiān)護人支付。
    當遇到非法侵害后,案例中雙方家長的解決方式對我們今后依法維權有什么啟示?

    發(fā)布:2024/10/22 11:0:1組卷:24引用:1難度:0.5
  • 2.閱讀材料,回答問題。
    【案件回放】
    林某通過其新浪微博賬號發(fā)布系列與江某案有關的博文,公然對江某進行侮辱、誹謗,貶損其人格,破壞其名譽,情節(jié)嚴重。2023年8月31日,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(jù)刑法,以林某犯侮辱罪、誹謗罪,數(shù)罪并罰,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。
    【觀點碰撞】
    小輝:侮辱誹謗他人的行為害人害己,又觸犯了國家法律,我們應從中吸取教訓。
    小令:林某的行為是一種行政違法行為,他最終只會自食惡果。
    (1)“案件回放”啟示我們,人們遭遇非法侵害可如何有效維權?
    (2)運用相關的法律知識,評析小令的說法。
    (3)聯(lián)系小輝的說法,談談林某的結局給我們帶來了怎樣的警示?

    發(fā)布:2024/10/17 11:0:2組卷:35引用:1難度:0.5
  • 3.小李在專賣店購買的手機不到一周就出現(xiàn)故障,他向工商行政部門投訴,但未得到合理解決,于是將該專賣店告上法庭。小李的維權方式中最正規(guī)、最權威的是( ?。?/h2>

    發(fā)布:2024/10/25 15:30:1組卷:245引用:14難度:0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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